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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出场,就不得了。
她是坐轿子的。
这是一顶人骨为材,白丝为帐的轿子。
人骨根根节节,洁白的如玉一样。
这模样只有一个解释,是被加工过的,至少是被煮过的。
如此才会晶莹白亮,犹如玉石。
那些纱帐也是极品,看起来轻薄的如烟似雾,好似要飘散了一般。
女人坐在其中,一双修长的玉腿,光洁晶晶,不管五灵门,西极人,马家人,还是清溪剑派的人,只要是个男人,看到这女人的腿,都心中一荡,口干舌燥起来。
曾经大乾流行的小脚美人,看到此女的天然素足,怕不是要立刻羞死。
这就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丑陋的小脚和真正天然素足比起来,那就是一刀砍了扔远远的垃圾。
只可惜。
众人明白,这个女人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天然的大敌。
她甚至不是一个人。
而是妖。
金奎皱眉。
“是你在暗中算计我们?”
女人笑了。
“暗中,算计?别开玩笑了,你们啊,一举一动,都在我眼皮子底下,奴家就是想不看都不成呢,哪来的暗中二字。”
她说着话,把玩着一只拳头大的蜘蛛。
这是一只很粉嫩的蜘蛛。
普通蜘蛛不管怎么看都狰狞丑陋。
但她手上盘的这一只,却粉嫩可爱,有如金玉,让人望之生喜,而不会产生恐惧恶心。
这是一只异种蜘蛛。
不过,如此一来,却也让金奎明白了。
“只怕,对于此女来说,我们路上遇到的任何一只蜘蛛,都是她的眼线。”
这地下世界,最多的就是蜘蛛。
虽然一路上,金奎他们已经杀了很多。
但总有一些,没有攻击,这些蜘蛛只是隐藏于暗中,暗处,也不跳出来,只是在看着他们而已。
他们也不可能把走过的所有地方,所有的蜘蛛,统统杀死。
一来这太费力了。
二来即使是这么做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这片地下世界,早早就已经是蜘蛛的世界,而不是人的。
“你们说的不错,在你们之中,任何一个人,都难逃我的注视。不过你们大可以放心,我并不会对你们斩尽杀绝,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坏人,一次吃太多,那根本吃不完,会浪费的,哈哈哈哈哈……”
她说得好像大家可以在一起做朋友。
搞了半天根本是怕一次吃不完会浪费。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
蜘蛛嘛,从来不喜欢浪费食物。
它们有储备粮食的习惯。
把不吃的用丝缠上,储存起来。
然后一个个,慢慢品味,慢慢吃。
没二话的,于和一下子拔出了剑。
玉石之剑。
神兵天命。
他现在无比庆幸,自己接受了此剑。
并且已经掌握了此剑。
现在已经可以正常发挥出此剑的威力来。
不过,他快,有人比他更快。
就见贝恩斯,拔出短铳,直接就开火了。
那个女人,一开始是不屑一顾的。
她直接伸手,抓住了一发铳子。
这让她十分吃惊。
因为这一回,她手抓的铳子和她从前抓的,不一样,感觉好像威力要大上了很多。
不过好在,虽然手掌震得生疼,但到底让她拿捏住了。
不过她大意早了。
还没等她惊喜呢,贝恩斯又开火了。
他一连打出了五发。
那个女人,一只素手,直接硬撑着接了两发,第一发硬接还好,第二发她的手掌就给铳子打破了。不仅如此,她的身体,头脸,也都接二连三的中了铳。
五发铳子。
一共有三发打在了她的身体上。
肩膀一下,身体胸腹处一下,脸上一下,手上给打了两下,严格来说,手上两下是她自己硬接的。
结果没接住。
但即便如此,贝恩斯也是吓到了。
“我惹发克!怎么可能?”
他手上的短铳,威力惊人。
里面的五发铳子,别说打人了,你就把古代大象拉出来,也能给活活打死。
古象和今象可不一样。
今天这时代的大象虽然说大,但和古象根本没法比。
但即便是古象复活,用这把手炮的短铳,照样能够打死。
但是,这把短铳,在女妖面前,就是个笑话。
女人手上,肩膀,胸腹,虽然中铳,包括了头部,也依然只是破了防而已。
看起来伤很吓人。
但根本没有什么用。
碎了的铳子从女人身上被挤了出来,像碎石子一样跌落在地上。
甚至女人给打烂一只眼的脸,也在逐渐的恢复中。
就像她拥有了不死之身一样。
女人轻飘飘的抬眼。
她的素指,正在一根根的长出来。
除了沾染上的一些血,别的嘛事也没有。
妖族的生命力,在这一刻彰显无疑。
贝恩斯直接倒吸了口凉气。
这不可能。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生物。
连手炮的直接硬轰也不行?
这还是人吗?
这简直是怪物。
不,可不就是怪物吗?
一时间,贝恩斯有些无法接受。
这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但这时不要说了,于和已经上了。
马金莲发也感叹。
为什么要把马家的神兵送给于和?
就是为了这一刻的。
你不给于和,这时谁上?
光有神兵,没人使用,也不过是宝物生尘,糟蹋东西。
神兵这种东西,只有在最适合的人手里,才能散发出夺目的光彩。
不过女人对于和根本没有怎么注意。
她伸出一只手,托着香腮,在众人脸上,一个个的看着。
仿佛是在找什么人。
而于和。
自然有别的人去对付。
毫不奇怪,有人跳出来了。
这是一个男人,一个老男人,一头的白发,但那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这明明是一个头发像雪一样白的老头子,却拥有一身夸张健美的肌肉。
这肌肉,仿佛是斧刀所雕刻的,坚实,健美,块块垒垒,有如石雕。
这样的一个人,谁敢相信,是个老人?
就听这个老人发出了咆哮。
“我叫白鑫虎,小子,我来和你打!”
他用的是刀。
太白金刀。
一刀下去,直接挡住了于和。
圣教虽衰。
还不至于连一把神兵也没有。
这把太白金刀,就是一把神兵。
在这末法时代,手执此刀,竟然仍然能迸发出无上刀气。
有的神兵,锋锐至极,不需要刃及于体,光凭借剑气,就能杀人于无形,人死之后,身体上没有切开的痕迹,只有一抹暗红,这是剑气,或刀气侵入人体的证明。
在此气刃的攻击下,普通人是触之即亡。
因为看不见,所以防不胜防。
而使用此神兵的人,他可以催发无形剑气,刀气,也可以不催发。
你从外表很难推断。
如果你当对方每一刀,每一剑,都在催发剑气,刀气,如此一来,势必会吃大亏,战得十分艰苦。
但若不把这玩意当一回事,粗心大意,因此吃了亏,想必死都不甘心吧。
这对于一般人来说,的确是不好。
可于和,不是一般人。
他是天才。
天才这种存在,是不能以常理而论之的。
这人与人的差别,比人与狗的都大。
从能力上看,简直是两种生物。
只有天才,才堪被称之为人。
普通的人,啥也不是。
正如此时,于和一把剑,他竟然轻轻松松就抵住了白鑫虎。
要知道,这个白鑫虎可不简单。
时至今日,江湖上仍然有虎爷的名号。
白鑫虎,过往在江湖,绝对是大佬级的人物。
他的武功也十分高。
并不是浪得虚名的人物。
这一番发威,直让人心惊肉跳,胆战心寒。
很多自觉得自己武功不错的人,现在把自己代入到于和身上,只觉得自己下一刻怕就要死了。
白鑫虎看似老了,却是老当益壮。
老而弥坚。
看似老了。
但却是更加厉害了。
小瞧他,就会死。
一把刀上下翻飞,好似白光化虹,直往于和身上去了。
但这时,也是见证于和强大的时候。
他一把天命玉剑,每每当其面而迎之。
白鑫虎一刀劈过来,他就一剑迎上去。
然而,他的剑,自始至终没有和白鑫虎的刀直接硬碰。
而是利用了贴平的原理,在白鑫虎锋芒的刀下还击。
刀弯,剑直。
于和就利用直比弯长的那么一点点进行反击。
一般来说,二人交手,要么是一招一架,一来一往,你攻我守,我攻你守,这么有来有往才像样嘛。
又或者你用快剑,快攻。
不管对方什么招,你要么先发制人,要么后发先至。
总之就是比对方快。
这也是一种路子。
但于和是怎么做的?
不高天,不高地,就是比你高一线,就是比你长那么一点,用同样的招数路子,就压你一条线的打。
让白鑫虎的每一刀,都难尽全功。
他每一刀,使到了七八分时,就要收手换招。
倘若他不换。
那么。
要么他的手指被于和削掉,要么他的手腕被于和刺中。
如此一来,就十分憋屈。
白鑫虎这才发现,自己是小瞧了于和。
看起来年轻轻的一个人,一定是为盛名年累,其实是个言过其实的人而已。
没想到,他错了。
可能这个叫于和的功力还有所不足。
但他的剑术却绝对不容小觑。
一口长剑,直接压着白鑫虎打。
不过,奇妙的是,这里的人,好似对白鑫虎的安危并不放在心上。
他们哪怕看到白鑫虎落入了下风,也仍然只是在旁边这么看着。
马呢娜小声道:“他们那边人那么多,就这么眼看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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