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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小说网 > 客居大明 > 第3章 铁匠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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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枫认认真真地跟高疙瘩学起了打铁。

    这让高疙瘩和玲子都很意外,说天下三样苦:打铁、撑船、磨豆腐,他细皮嫩肉的肯定受不了,没想到一个月下来,向枫没有叫半点苦。

    向枫觉得学铁匠手艺也挺好的,既可以锻炼筋骨,还可以帮高疙瘩做点事——在这里白吃白住,他实在是不好意思。

    铁匠是门技术和力量完美结合的手艺,想学好并不容易,虽然高疙瘩是镇上有名的铁匠,但对向枫来说,一切都要从头学起。刚开始他只能拉拉风箱,或摆弄一下炉碳,仅是这两样够他学的了,有时候拉了一天的风箱,两条胳膊酸痛得抬不起来,比他当兵时的战术训练都累。

    高玲看得心疼,晚上用毛巾帮他热敷,这个办法很有效,让他顿时感觉好多了。

    高疙瘩并没有把向枫真的当做徒弟来使唤,内心还是把他当做个读书人,见他累得那样,总是要他休息。

    向枫咬牙坚持着,觉得要是这点小苦都吃不消的话,今后的路就难走了。他坚持着,风箱拉得越来越熟练,有时候还可以抡几下大锤,这得到了高疙瘩父女俩的夸赞。

    每天的饭都是高玲做的,她总是尽可能地给向枫做点好吃的,但能让她拿得出手的菜实在少得可怜,为此她暗自发愁。好在向枫并不挑食,有什么就吃什么,从没嫌弃过,即便是就着些萝卜咸菜,他在晚饭时也能和高疙瘩干上半碗老烧酒。

    向枫以为这个朝代的人每日都是两餐,但他发现并不是这样的,大多数人也是每日三餐,只是每餐都吃得较晚。想想也是,一个打铁的人,每日两餐的话,饿着肚子如何抡得动大锤?

    时间过去三个月了,天气逐渐转凉。

    向枫对周边环境慢慢熟悉起来,左邻右舍的都认识他了,大家只道他是高疙瘩的亲戚徒弟,倒也没有怀疑什么。

    向枫了解到这三湖镇地属兴国州,而这兴国洲又隶属于武昌府,统属湖广布政使司衙门。

    他知道明代武昌府治所与后来的武汉三镇之一的武昌基本是同一个地方,后世的武汉是个大城市,“九省通衢”之地,他曾去过两次,至于兴国州的治所在哪,他就不清楚了。

    这三个月来,他安安心心地在铁匠铺帮忙,别的也没有多想,他觉得先在这里安顿下来挺好的,不必急着去谋划什么。他发自内心地感谢高疙瘩一家能收留他,所以在铁匠铺里他也是用心在干活。

    晚上没事的时候,向枫就教高玲认起字来。从她的名字教起,每天教她三五个字,并讲解每个字的含义。

    高玲对认字有极高的兴趣,而且记忆力很好,空闲之余她就用小树枝在院子里一笔一画地划着学过的字,有模有样,第二天都能准确无误地默写出来。

    高疙瘩虽然嘴上说女娃认字没啥用处,但也并没有反对。

    高疙瘩的家在三湖镇的最边缘,离正街尚有大半柱香的路程。

    这期间,向枫去过街上两次。

    三湖镇虽只有两条十字交叉的街道,而且脏乱不堪,但也有一份属于它自己的热闹,让向枫这个见惯了高楼大厦的人也觉得有吸引力。特别是亲眼目睹那些穿着古代装束来来往往的人,他们的言行,他们的风俗,让他感觉十分好奇,他要尽快的学习和模仿,以便更好地和他们融为一体。

    向枫和那个张胖坨熟起来了。

    张胖坨大名张善佑,比高玲大两岁。他果然长得像条胖头鱼,大个子,大脑袋,小眼睛,圆乎乎的腰身,总是不时发出吸鼻子声,好像那鼻涕随时就会流出来似的。

    那天,张胖坨来到铁匠铺,和高疙瘩打了个招呼后,就在怀里掏了半天,掏出一团油腻腻的布包来,将布包打开,原来是一根猪尾巴。

    他佯装无事地把猪尾巴递给高疙瘩,说猪尾巴卖不出去就拿来给他下酒了。

    高疙瘩多谢了几句,说胖坨家里以后有啥铁器要打的只管拿过来,不收一分工钱,随后喊高玲过来把那猪尾巴拿了进去。

    见到高疙瘩身边多了一个人,张胖坨开始也没当回事,以为是高疙瘩新收的徒弟,后来听说是高玲的表哥,而且要长住在这里,他那小眼睛就明显流露出不太友善的神色了。

    向枫并不与张胖坨计较什么,再说人家是提着肉上门的,这难得的肉肯定会被高玲做成菜而被他吃到肚子里去。

    他对张胖坨表现出相当的热情和宽容,老弟长老弟短的喊得张胖坨那小眼睛越来越舒展而变大了些许。时间一久,向枫就真的喜欢上这人了,他发现张胖坨是个很简单的人,有着简单而直接的喜怒哀乐,没有什么机巧。

    高玲让张胖坨以后多拎点猪下水来,张胖坨伸出食指快速地擦了一下鼻子,便满口答应了,并保证说他爹肯定不会晓得。

    这天早上,高疙瘩早早就出了家门,镇上一个老相识家有喜事,请他早点过去帮忙。

    高疙瘩不在,向枫自然不需要打铁了。高玲很开心,说要带向枫去湖边抓鱼去,晚上熬鱼汤给他们喝。

    两人拿着木棍和竹篮正准备出门时,看到张胖坨快步走到院子里来了。

    张胖坨伸手从怀里又掏出那团油布,这次他带来的是一只猪耳朵,笑眯眯地递给高玲,问他俩去哪里。听说是去湖边抓鱼,他便说也要去,还说他家里有鱼竿,可以钓鱼,比砸鱼容易多了。

    高玲就让他快点回去拿,他俩在这里等他。

    张胖坨甩着大屁股撒腿跑回去了。

    看到张胖坨的样子,向枫直想笑,问道:“他老拿那些猪尾巴猪耳朵来,他爹不说他么?”

    “管他呢!”高玲嘴巴一撇,“起先我和我爹都不要他的,他放在那里就跑了,我总不能送回去吧?不过,往后要他多送点来,我晓得哥你吃不惯窝头咸菜,正好给你下饭。”

    自从向枫同意留下做徒弟后,高玲就改口喊他哥了,虽然高疙瘩开始总是纠正她喊错了,说应该喊“表哥”,但后来也就听之任之了。

    向枫听得心头一热:“玲子,我啥都吃得惯的。叫胖坨以后不要再往这里拿了,免得他爹发现后要骂他。”

    “嗯。晓得了!”高玲点了点头。

    没多久,张胖坨扛了根鱼竿急匆匆的来了,三人便一起往湖边走去。

    路上,向枫高玲两人走得快,张胖坨背着鱼竿在后面气喘地追赶。

    张胖坨想和高玲搭几句话,但高玲对他却爱理不理的,这让他有些气恼,鼻子的呼吸声更重了。

    这段时间来,张胖坨和向枫慢慢熟起来了,他虽然看着有点憨,但并不笨,在和向枫的交往中,他看出人家也不是啥坏人,而且读了很多书,懂得比他多多了,经常说出一些他从来没有听过的话和道理来,对他也很友善,从来没有笑话过他的胖和笨(他在街上经常被人这样笑过),这让他逐渐心生一股好感来,越发想和人家亲近。他也晓得每次拿来的猪下水都被高玲做成菜给她这个表哥吃了,但他现在一点也不介意了,还乐意如此。

    没过多久,三人到了湖边。

    三湖镇以三面为湖而得名。此湖名为花子湖,因何得名不得而知,离镇上不到三里地,湖面宽广,与长江交汇,沿湖居民祖祖辈辈以湖为生,或打渔、或漕运,或客渡,点点风帆,舟楫穿梭。

    此处湖岸远离码头,较为静僻,除了他们仨没见有其他人影。

    湖边满是沙子和圆滑的石块,左手方向的湖岸有处稀松的树林,右手前方是一大片芦苇丛。

    两个月前,向枫特意让高玲带他来湖边一次,他想知道自己是在湖边哪个位置被高玲发现的。高玲指了指树林方向,说他当时趴在树林前面的一块沙地上。向枫走到那里一看,那地方离水面仅二十步远的距离,他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后怕,就差那么一点,再偏一丁点就掉进湖里了。

    高玲在岸上挖到了蚯蚓,张胖坨将蚯蚓挂在鱼钩上,说只有一根鱼竿,问向枫哪个去钓?

    向枫摆了摆手,说他等下去砸鱼,让胖坨自己去钓。

    张胖坨面带兴奋,说今日要大显身手一番,叫高玲提着竹篮跟他一起去装鱼。

    高玲说要去捡地皮菜,要他钓到鱼后再喊她去装,张胖坨于是有点不情愿地扛着鱼竿走向水边。

    今天的风有点大,湖面上皱起一层层浪,其实不适合钓鱼。

    张胖坨在水边一处石头上一屁股坐了下来,赌气似的把鱼钩抛向远处,没精打采地看着水面那根鸭毛鱼漂在风浪中颠簸沉浮。

    地皮菜有点像泡过的木耳,呈墨绿色的,黏滑,长在靠水边的田埂或草地上,可以做汤或凉拌,三湖镇的农户经常沿着湖边采集。

    向枫吃过高玲做的地皮菜汤,滑滑的,还有点苦,他不是很喜欢那种味道。他和高玲一起沿着湖边找着,最终也只捡到一小把,看来被别人先捡过了。

    高玲有些失望,她撇着嘴对向枫说:“才这么一点,打个汤都不够。”

    向枫说:“这东西营养价值高,所以捡的人就多了哦。”

    “哥,啥叫‘阴阳架子?”高玲不解地问道。

    向枫听了一愣,随即明白过来,笑了笑说道:“就是说很好吃,难得的美味,所以很多人来捡。”

    “这地皮菜有啥好吃的呀?又苦又涩,还美味呢……要不是没啥吃的,谁家吃这东西?”

    向枫一时沉默了,他认同了高玲的话,看来对这个社会的认识,他还不如眼前这个小姑娘。

    高玲看了看不远处像大木桶一样端坐在水边不动的张胖坨,喊着问他钓着鱼没有。

    张胖坨懒洋洋地答了一声没有,说鱼不吃钩。

    高玲的嘴里嘟囔一声,随即对向枫说:“哥,我带你砸鱼去。那边芦花林里水浅,鱼有时候会躲在里面——走!”

    高玲拉着向枫的胳膊往芦苇丛方向走去。

    芦苇丛一半长在湖里,一半在岸地。白色的芦花像马尾一样迎风舞动,芦叶相互摩擦着发出阵阵沙沙声。

    他俩靠近时,惊起了一只野鸟,扑棱着翅膀飞远了。

    “呀!斑鸠!”

    高玲指着飞鸟大叫了一声。

    “你咋认得是斑鸠?”向枫好奇问道。

    “这湖边斑鸠可多了,小娃都认得,还有野鸭呢——有个唱斑鸠的小曲,你听不?”高玲笑着问道。

    “好呀,唱来听听!”

    向枫饶有兴趣地等着。只见高玲一甩辫子,向着湖面唱道:

    “斑鸠咕咕咕,

    下湖洗屁股,

    一天洗到黑,

    还是黑屁股。

    嘻嘻……”

    湖风拂动着她的头发,阳光照在她圆润而又微红的面容上,洁白而整齐的牙齿,整个人显得格外好看。

    见向枫在看着她,高玲有点不好意思地咬了咬嘴唇。

    向枫听了连连点头,说很有意思。

    这其实不是小曲,倒像童谣,他似曾相识,好像在小时候听到村里有老奶奶唱过,但词又好像不太一样。

    芦苇丛细长而茂密,走在里面没有风,地面开始湿滑起来。

    向枫和高玲循着地面高的地方走着,耳边忽然听到了一声呻吟。

    两人猛地停下了脚步,竖起耳朵听起来。

    那呻吟声随即又响了起来,这次听得很真切,是人的声音,是那种人因遭受痛苦而发出的哀号声。

    高玲猛地从竹篮里抽出拿来砸鱼用的洗衣棒槌,护在向枫的身前。喜欢客居大明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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