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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镯子应该是高冰种翡翠,质地很好,但里面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裂纹,破坏了镯子整体的柔和度。一般人可能看不到那丝裂纹,因为夹在纹理中间不易察觉。
但瞒不过我的眼睛,于是我摇了摇头,“我不喜欢这样的颜色,这里面的东西我都不是很喜欢,咱们还是走吧?”
齐怀远拧了下眉,若有所思地道,“洛小姐别着急,老朽再去拿一些出来,兴许有你喜欢的。”
他说着就走开了,我很纳闷他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做买卖这样的不诚恳。别的不说,秦承炎这么大老远开车过来,至少要把压箱底的宝贝拿出来吧?
于是我有些愤愤不平地道,“秦司令,这卖玉的哪里不是,为什么一定要到这里来呢?”
他莞尔一笑,道,“这地方才有市面上买不到的玉。”
“那人家也未必会卖给你!”我小声嘀咕了句。
秦承炎笑了笑没说话,端起茶杯悠哉地汲了一口,还惊叹这是江南最好的雨前龙井茶。我很不以为然,我不爱喝茶,也是个不太讲究的人。
不一会儿,齐怀远又抱着一个盒子出来了,这一次他走路都很小心,生怕摔了里面的物件似得。那我猜,这大概就是他压箱底的宝贝了。
他把盒子放下过后,很得意地道,“秦司令,洛小姐,这个镯子可是老朽花了半年的时间打磨出来的,你过目一下。”
他把盒子打开过后,里面一只绿得如春天的树叶儿一般的翡翠镯子,通体绿得反光。如果我猜得没错,应该是出自老坑的满绿玻璃种帝王绿,品质极高。
秦承炎眸光一亮,取下这枚翡翠镯子仔细看了起来,片刻后,他拉起我的手直接把镯子戴了上去,竟然刚好。他很意外,我也很意外。
“好看!”他把我的手放平在他的掌心,随即又紧紧握了下,“就这只吧齐伯。”
“我不要,我读书不用戴这样贵重的东西。”
所谓“无功不受禄”,这样的镯子放在市面上卖的话,至少也得上千两银子,我哪里敢要。且不说太过张扬,也很不合规矩。
秦承炎没理会我,就跟齐怀远道,“齐伯,听说你手里还有一样好东西,叫什么‘血翡’腰佩,能否给给我看一眼,我想买回去给家父贺寿。”
“这……秦司令,这可不是一般的东西啊,这东西有灵性,一般人可驾驭不了。”
“没事,给我看看吧!”
见秦承炎坚持,齐怀远迟疑了一下就又走开了。我才又轻声跟他道,“秦司令,这镯子我不要,太贵重了。”我说着就想把它取下来。
他淡淡瞥我眼,不悦道,“戴着,以后只准带我买的首饰。”
“……为什么,我又不是你的谁。”
我讪讪回了句,他面色一沉就要呵斥我,正好齐怀远又捧着个红锦缎盖着的东西走过来了,他看起来很严肃的样子。
放下这东西时,齐怀远又看了眼秦承炎道,“秦司令,老朽还是要很实在地跟你说,这是我收来的东西,确实有些邪门,它经手了好几个喜玉之人,都离奇地死了。”
“还有这事儿?”
秦承炎明显有些不相信,直接伸手把盖在这东西上的红锦缎拿开了,是一件红得如血的翡翠玉腰佩,一般男子所喜的饰件。
这翡翠的质地我有些看不懂,觉得它充其量属于高冰种红翡,却又有着更出众的色泽。但又不及玻璃种,好像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品质。
但很诡异,我感觉并不像齐怀远说的有灵性,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总之是不好的。
秦承炎看似很有兴趣,拿在手里看来看去的爱不释手,“这个东西我要了,齐伯你算一下两件物品一共多少钱。”
“你真打算拿去送给秦老爷子贺寿吗?这……”齐怀远显得有些犹豫不决。
“家父念叨这腰佩很久了,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在齐伯你这里,所以还是买回去给他老人家宽宽心吧。齐伯,麻烦你给我包起来吧。”
“既然如此,这腰佩老朽就送给你了,但你一定要小心一些,这东西邪门。”齐怀远顿了下,指着我手上的翡翠镯子道,“这一只镯子是我店里最好的东西了,你就给五百个大洋吧。”
“这怎么行,我虽然不懂玉,但行情价我是知道的。”
秦承炎说着拿出了两张银票来,都递给了齐怀远。他摇摇头,把其中一张还给了他,“我和宇航也算是莫逆之交,算是给洛小姐一点见面礼了。”
齐怀远这样一说,秦承炎也没坚持了,待他把腰佩包好过后就带我离开了小店。
回去的途中,我一直在想那枚腰佩,觉得十分好奇,就问秦承炎,这秦老爷子怎么会一直念叨一枚不是很吉利的腰佩,它的每个主人都死了,他还那么有兴趣。
他淡淡看我眼,道,“你难道没注意到这腰佩上面雕刻的图文跟你那一枚玲珑血凤很相似吗?”
“你还好意思提玲珑血凤!”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又道,“那这有什么联系吗?你买来给秦老爷子贺寿,是不是太不吉利了啊?”
“爹是个百无禁忌的人,他不介意这个。”
说话间,秦承炎已经把车开到了十里洋场。这会儿街上的人已经多了起来,来往都是风情万种的女人和风流倜傥的男人。在这边,很难有小商小贩在,大都是有钱人才会溜达。
乐百汇的门脸已经修好了,比以往更大气了一些,都已经在营业了。秦承炎把车停在了乐百汇面前,叫我下车在这儿等他,他关上车门就进去乐百汇了。
不一会儿他再下来时,身后已经多了两个人,一个是上次在乐百汇里邀请我跳舞的秦振兴,还有一个就是上回坐在他身边的那个男子。
他们俩看到我都有些惊愕,但很快恢复正常了,边上那个男人问道,“承炎,这位是?”
“沈叔,三叔,这是洛夕,洛世伯的女儿。车你们先用,我还有事先走了,晚上还请沈叔和三叔早点儿过去。”
“一定一定,你们俩慢走!”
秦承炎一转头,拉着我就朝纳兰衣舍过去,他一边走一边跟我说,“刚才那个穿长袍的男子叫沈千鹤,乐百汇的明面上的老板。另外那个是我三叔,幕后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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